苏学前会(2013)5 号
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
自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率先颁布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将学前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来,全省坚持以实施五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示范区创建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有效推动了全省学前教育改革进入全面快速发展、创新跨越发展的新阶段。为总结全省及各地幼教发展改革的经验,研究探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并为此提供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和发表教研科研成果的平台,经教育厅同意,我会决定组织2013年全省优秀幼儿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论文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1月1日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的或未发表过的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论文(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论文内容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江苏省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实践经验及心得体会;幼儿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的研究;《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学习与实践;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儿童发展;教育教学方法研究与经验总结;促进幼教改革与发展的措施与途径;加强幼儿园管理的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等围绕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方面的论文。
三、论文要求
(一)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原创性和实践性;每人最多报送两篇文章。
(二)题目简练、论点鲜明、论据充足、论证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表述规范,篇幅在三千到五千字。凡引文须注明出处,严禁抄袭,如属抄袭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报送的论文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送评要求
(一)各市参评论文数额不限。欢迎各有关学前教育机构、教科研单位、师范院校师生、幼儿园、团体和个人会员、广大幼教工作者踊跃参与。
(二)由作者本人填写《江苏省优秀幼儿教育论文申报表》(见附件)。《江苏省优秀幼儿教育论文申报表》作为论文封面装订;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一式一份;在文章标题的下方署上单位名称和作者姓名。
(三)参评费每篇50元,不交费者不予评审。
(四)参评论文由各市统一报送。论文报送省学会的截止日期为今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各市统一收交时间由各市自定。
(五)要求各市在充分宣传和发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并协助做好以下两件事:
1.将参评论文的目录统一造表登记(见附件),并将目录登记表的电子文本于5月31日之前发至省学前教育学会邮箱。邮箱地址为:jsxqjyxh@163.com
2.请各市将评审费统一收齐,与参评论文(一式一份)和目录登记表的纸质文本于5月31日之前(以邮戳为准)一并邮寄(汇)至: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厅省学前教育学会邮编210024
联系人:刘益刚电话:025-83335876
汇款单上请务必留下详细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备查找。
(六)理事单位参评论文和评审费直接邮寄(汇)至上述地址。
五、论文评选
由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选;获奖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于2013年10月上旬公布在省学前教育学会网站上。获奖者由省学前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未获奖者不另公布。
附件:(1)2013年江苏省幼儿教育参评论文目录登记表
苏学前会﹝2013﹞1号
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各常务理事:
现将学会2013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团体会员单位,共同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
苏学前会﹝2012﹞14号
各课题单位:
经省学前教育学会评审通过,我省有三十三个滚动申报的课题申请被批准为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二五” 2012年度立项研究课题。为了加强对立项研究课题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把好开题关,加强课题单位的交流与沟通,更好地开展课题研究,定于2012年12月22日在省教育厅召开省学前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培训会,评审未获通过的课题申请单位也参加培训,以便再次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滚动申报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二五” 研究课题经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组负责人及骨干成员(每单位2名)。名单见附件1。
(二)滚动申报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二五” 研究课题经评审未获通过的课题组负责人及骨干成员(每单位2名)。名单见附件2。
二、会议内容与日程
2012年12月22日上午8:30 —下午3:30课题培训。
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30—10:00 专家报告;
上午10:00—下午3:30分组指导。
下午3:30后代表离会。
三、会议费用
(一)参会代表每人缴纳200元会务费。
(二)食宿由学会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12月21日下午5点前
报到地点:省教育厅招待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院内)
乘车路线:火车站、汽车站乘13路公交车到云南路站下即达。
(二)为方便为代表安排住宿,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会议回执的电子稿发至省学前教育学会邮箱:jsxqjyxh@163.com
联系人:刘益刚 电话: 025-83335876 15251821437
(三)因教育厅机关院内车位有限,请参会代表不要自带车辆。
附件:1. 滚动申报“十二五”规划研究立项课题名单(33个)
3. 会议回执
苏学前会﹝2012﹞13号
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省属有关单位: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定于2012年11月24日在南京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审议通过学会新章程、会费标准决议
(二)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三)举行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2012年江苏省学前教育专题论坛
二、参加对象(代表名额见附表1)
(一)各市推荐的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
(二)各市推荐的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三)各理事单位及省属有关单位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
(四)特邀代表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11月23日下午5点前到新世纪大酒店总服务台报到; 11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3:30开会,会期一天。
(二)地点:南京新世纪大酒店。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33号(南京火车站广场东面约500米左右)。
乘车路线:汽车站乘10路、136路、73路、66路至“火车站广场东”或“花木公司”站下车;驾车进市区到建宁路—中央门立交—龙蟠路;从火车南站乘地铁1号线至南京火车站下,从东出口出站。
四、重要注意事项
(一)各市推荐的理事(常务理事)及会员代表由各市联络员负责通知到本人,并将本通知转发给他们。
(二)请各市联络员将本市参会的理事(常务理事)、会员代表及2名驾驶员名单的回执于11月10日前发到学会邮箱;亦请理事单位及有关省属单位将回执(见附件2)发到学会邮箱,以便提前安排住宿及会场代表席卡等一应事宜。
(三)请各市联络员于11月23日晚上7:00到会务组开会;晚上8:00各市代表预备会,审阅有关材料,为第二天正式会议作准备。
(四)各市代表尽可能集中报到,因接待条件限制,各市限自带2辆车,超出请自行解决。
(五)代表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会议不收会务费。
学会联系电话:025—83335876
学会邮址:jsxqjyxh@163.com
学会联系人:金芝芳 刘益刚
新世纪大酒店总台:025—86888888
附件:1、代表名额分配表
苏学前会﹝2012﹞12号
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各课题单位:
现将由各地组织申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学会批准立项的33个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滚动申报的“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级滚动申报“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由省学前教育学会统一领导、统一组织课题负责人业务培训、中期检查、结题鉴定和成果交流,学会秘书处负责管理,学术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2、省级滚动申报“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由省学前教育学会颁发立项证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本地课题的开题、日常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3、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各课题单位及负责人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课题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研究计划分解研究任务,落实研究责任,建立研究档案,强化研究过程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各立项课题,需缴纳课题管理费400元,直接从银行汇入省学会专用账户,省学会出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据给各缴费单位。
开户银行:南京市农业银行北京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03332113601040008152
收款单位: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联系人:金芝芳
联系电话:025-83335876 13305178633
电子邮箱:jsxqjyxh@163.com
邮政编码:210024
通讯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省学前教育学会
附件: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滚动申报“十二五”规划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苏学前会﹝2012﹞10号
各市幼教专业委员会、有关理事单位:
2012年江苏省优秀幼儿教育论文评审结果业经网上公示,现将获奖论文一等奖104篇、二等奖396篇、三等奖2627篇予以公布,详情请见附件。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苏教办基﹝2012﹞15 号
各市教育局: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将于2012年12月20日任期届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现拟于2012年11月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方案已报经江苏省教育厅厅长专题办公会和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会规模
理事会理事人数111人左右,常务理事人数37人。理事和常务理事中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与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实际工作人员的比例适当。
二、理事及常务理事任职条件
(一)热心学会工作并能参加学会活动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及幼教工作者;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教学、教研、科研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三)有中教一级(小教高级)以上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取得各级各类学术荣誉的幼教一线教师优先推荐;
(四)常务理事还应能保证有适当时间出席相关会议,并能够承担学会交办的工作。
三、理事及常务理事推荐办法及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办法
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由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2)。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将理事及常务理事推荐表(见附件1)的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于9月15日前报省学前教育学会;电子文本同时发到学会邮箱。邮箱地址:jsxqjyxh@163.com
地址:南京北京西路15号教育厅省学前教育学会 邮编210024
联系人及电话:金芝芳 025-83335876 13305178633
省教育厅办公室